法律

抢劫财物后归还是否构成抢劫既遂

  抢劫财物后归还是否构成抢劫既遂

  是否既遂需要依据抢劫者的行为是否满足全部构成要件:

  1、从犯罪的主观方面来看,抢劫者是否具有抢劫罪的直接故意。

  2、从犯罪的客观方面来看,抢劫者是否有实施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

  3、从本罪的侵犯客体来看,抢劫者是否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利或者侵财产权利。

  《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相关法律知识:

  关于抢劫罪既遂与未遂的区分标准,

  (1)应以行为人的抢劫是否非法占有了公私财物为标准,已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为既遂,尚未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是未遂。

  (2)抢劫罪是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为特征的侵犯财产权利,同时也侵犯人身权利的犯罪。因此,无论抢到财物与否,只要在抢劫中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利,就是既遂;

  (3)抢劫罪实际上是两个犯罪构成,因此,应当按照两种情况,分别确定既遂与未遂的标准,即第一款是一般抢劫罪,就应以抢到财物与否为既遂与未遂的标准;第二款是结果加重犯,不存在未遂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