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一旅客携带枪支坐飞机,非法持有枪支怎么处理
昆明一旅客携带枪支坐飞机
12日15时41分,一名30岁左右的男性旅客走进了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安检通道,该男子欲乘昆明至长沙的航班。在安检过程中,长水机场安检站旅检一大队的安检员发现,该男子的行李箱在通过X光机时,底部位置的金属物件图像特别,这一情况引起了安检员的高度警惕。根据职业敏感和专业经验,安检员判断可疑物为1把手枪,于是立即通知同事对该名旅客行李及物品进行控制,并对箱包所有人进行确认。随后,及时报告大队领导并通知机场公安人员。
机场公安人员到达现场后,经开包检查,在男性旅客的行李箱内,查获手枪1把、钢珠弹2包。按照相关规定,安检员又对该名旅客证件、人身及其行李和物品进行二次的严格安全检查,未发现其他异常物品。
目前,该男子及所带物品已移交机场公安机关进一步审查处理。经查,该名旅客携带的枪支为空气动力枪,具有较强的杀伤力。
非法持有枪支怎么处理
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