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境外追逃与境内追逃区别是什么

  境外追逃与境内追逃区别是什么

  境外追逃与境内追逃区别在于追逃的范围不同,前者是境外,后者是境内。

  一、境外追逃:

  在境外追逃过程中,主要是根据我国国内法及国际法展开国际合作,目前采取的方式有以下5种:

  引渡

  引渡就是被请求国依请求国的要求,将在本国境内而被追捕、通缉或判刑的个人移交给请求国审判或处罚的行为。引渡的实现,必须要在请求国与被请求国之间存在引渡条约。由于引渡有严格的法律程序,且受政治犯、死刑、人道原因不引渡原则的影响,往往很难在短时间内实现。

  遣返

  遣返是一种非正式的国际协助方式,是指为了对外逃人员提起刑事诉讼或者执行刑罚,由于无法开展引渡合作或者出于其他目的,由欲提起诉讼或者执行刑罚的国家向在逃犯罪嫌疑人或罪犯所在地国家提供其违法犯罪线索,以便后者根据本国有关移民法的相关规定,将行为人强制遣返至第三国或追逃国的一种合作方式。如对远华案主要犯罪嫌疑人赖昌星,加拿大就采用这种方式。

  遣返比起引渡,程序上要相对简单。一般情况下,只要证明犯罪嫌疑人或罪犯不具备合法居留身份,说明其从所属国非法出境即可。遣返可以作为引渡的一种替代措施,因其在客观上与引渡相同的结果一样,有时也被称为“事实引渡”。

  驱逐出境

  所谓驱逐出境,是指对有违法犯罪的境外人员在一定的期限内强制其出境的一种处罚措施。基于诉讼经济原则和有效合作原则,国际刑警组织大力提倡各成员国相互利用驱逐出境的方式,达到移交犯罪嫌疑人或罪犯的目的。这是为解决没有签订引渡条约的国家在相互间移交犯罪嫌疑人或罪犯的法律难题的一种合作方式。实践中,各国通过国际警务合作平台,运用驱逐出境的方式实现了犯罪嫌疑人或罪犯移交的目的。

  联合执法

  有关国家邀请中方参与他们的国内执法行动,参与对外逃犯罪嫌疑人的缉捕行动。国家执法有着严格的地域性,任何国家警察机关的执法都只能在本国行政区域范围内,这是国家主权原则的必然要求。不过,打击犯罪、不让犯罪分子逍遥法外也是世界各国的共识,因此,为了维护国际社会的和平与秩序、民众的财产与人身安全,有关国家愿意达成协议联合执法。

  劝返

  劝返是指追逃国办案人员在逃犯罪嫌疑人发现地国家主管机关的配合下,通过对外逃人员开展说服教育,使其主动回到追逃国接受相关处理的一种措施。

  劝返是近几年来我国包括公安机关在内的司法机关在境外追逃工作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探索出来的一种新的引渡替代措施。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方式仅是一种措施,并非追逃的法律方式。不过,劝返措施在实践中确实产生了较好的效果。

  二、境内追逃:

  网上追逃,是指公安机关各部门、各警种在日常公安业务工作中,发挥各自的职责优势,发现可疑人员时,及时与公安网“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或“全国在逃人员信息光盘”进行快速查询、比对、抓获在逃犯罪嫌疑人员的侦查机制。

  网上追讨的具体内容:

  一是严格执行“犯罪嫌疑人或主要犯罪嫌疑人已经抓获”的破案标准。

  在破案统计、侦查部门破案成绩考核、刑警中队等级评定等工作中都要严格执行这个破案标准:一人作案的犯罪嫌疑人必须抓获;二人以上共同作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必须抓获;犯罪集团作案的,首要分子和主要实施犯罪的嫌疑人必须抓获。要把缉捕在逃人员作为侦查办案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坚决纠正“重破案、轻追逃”的错误倾向,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提高侦查破案水平,及时抓获更多的犯罪嫌疑人,减少在逃人员的产生。

  二是严格落实“破案追逃责任制”。

  各级公安机关要把立案、侦查、破案、追逃的责任,落实到每个办案单位和侦查员身上,谁办的案件,谁就要对该案在逃人员的缉捕工作负责到底。办案单位和侦查员要负责搜集在逃人员的资料并及时上网,要保管好在逃人员的证据档案,随时掌握缉捕工作进展情况,并做好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