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男子协助父亲自杀获刑3年,对于是否支持安乐死的思考

  男子协助父亲自杀获刑3年,对于是否支持安乐死的思考

  这是一起特殊的刑事案件,男子是在父亲患有严重疾病生不如死的情况下协助父亲自杀,男子杀人是没有故意的动机,并且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目前我国是没有安乐死的,在现实生活中类似的情况并不少见,小编以为,允许安乐死其实是很有必要。但是立法需要将各种情形设想完全,想要有一部完善的立法,我们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缓刑的适用条件

  1、适用缓刑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缓刑适用的刑种包括拘役、有期徒刑两种,其中对有期徒刑又做了限制性规定,即只有宣告刑在三年以下的才能适用。

  2、适用的实质条件

  在符合刑种适用条件的前提下,我国刑法规定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的,才能可以或应当宣告缓刑,即:①犯罪情节较轻;②有悔罪表现;③没有再犯罪的危险;④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3、适用的排除条件

  排除条件是指即使符合以上两方面条件,倘若在排除条件范围之内,仍不能适用缓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此条规定即为缓刑适用的但书,即排除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