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合肥市市属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制转企工作的操作程序

  合事改办[2003]1号

  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市属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确保市属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制转企试点工作顺利实施,根据市政府《关于市属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制转企工作的意见》(合政[2003]72号)等文件精神,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市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制转企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将《合肥市市属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制转企工作的操作程序》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二○○三年七月十九日

  合肥市市属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制转企工作的操作程序

  市属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制转企工作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准备阶段

  1、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挂帅的改制转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资产清理、人员安置、文秘等工作小组,积极稳妥地做好本单位改制转企的各项具体工作。

  2、组织员工认真学习事业单位改制转企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好前期宣传发动工作。

  3、由主管部门委托具有评估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土地评估事务所进行资产、土地评估。评估结果报市国资办、市国土局办理评估核准或确认、备案手续。

  二、方案编制阶段

  1、改制转企单位在认真调研基础上,起草拟定本单位改制转企的初步方案。方案的基本内容包括:

  (1)单位概况;

  (2)改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3)改制方式;

  (4)资产处置办法(包括剥离、核销、奖励、提留、出售、优惠等);

  (5)人员分流方案及有关费用测算;

  (6)改制后设立的新体法人治理结构和企业发展构想;

  (7)改制转企的组织领导和实施步骤;

  (8)需要市政府及主管部门协调解决的重要事项;

  2、对改制转企方案进行初步论证,充分听取各有关方面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对方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

  三、方案报批阶段

  1、改制转企单位向主管部门呈报改制转企方案后,由主管部门向市改制转企领导小组报送《关于同意××(单位)实行“××××”(改制形式)改制转企的请示》。其中,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改制报批方式仍按合建设[2001]261号文件规定执行。

  2、由市改制转企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市总工会、人事、财政(国资)、劳动、土地、房产及体改等相关部门对改制转企方案进行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