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劳动合同约定解除条件是否有效

  劳动合同约定解除条件是否有效呢

  有效。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解除条件是可以的,劳动合同的解除既可以法定解除也可以约定解除。

  《劳动合同法》将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即《劳动合同法》第39条、40条和41条对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和程序所做的规定。其中,第39条是可以随时解除合同的情形,第40条是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第二类是劳动者单方解除,即《劳动合同法》第37、38条对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的程序、条件所做的规定;

  第三类是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即《劳动合同法》第36条有关协商解除合同的规定。

  相关知识:

  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法定,当事人不能约定。

  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之外约定其他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由此可见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是法定的,当事人不得约定。

  虽然《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有明确的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但是劳动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超出法律规定对解除合同进行约定,这是当事人意思表达自由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