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外籍华人工资适用于劳动法吗
【网友咨询】
我的朋友是美籍华人,2013年3月回到中国并受聘于一家西餐厅,双方约定月工资为2万元人民币。
2014年7月,由于合伙人之间产生纠纷,他被解聘。离开餐厅时,餐厅还欠他2个月的工资。请问那他是否受中国的《劳动合同法》的保护?
【律师回复】
肖先生,您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可见并没有将外国人排除在我国的劳动关系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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