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民法典房屋出租户需要什么条件

  一、民法典房屋出租户需要什么条件

  民法典中关于房屋出租户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为规范房屋出租市场秩序,保障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要求出租人出租房屋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概括起来主要有:

  (1)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证件;

  (2)房屋为共有产权的,有共有人同意租赁的证明;

  (3)将住宅或其他用房改作经营用房出租的,应提交规划和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4)将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内的场地出租的,应提交经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5)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

  (6)房屋能正常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租赁合同

  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定义】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主要内容】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最长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二、租赁合同无效有哪些法律后果

  1、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法院一般应予支持。

  当事人请求赔偿因合同无效受到的损失,法院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和相关本司法解释的规定处理。

  2、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

  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

  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6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法院不予支持。

  因租赁合同产生的纠纷案件,法院可以通知次承租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5、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时,次承租人请求代承租人支付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以抗辩出租人合同解除权的,法院应予支持。但转租合同无效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可以折抵租金或者向承租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