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民法典的侵害知识产权的惩罚性赔偿有什么规定

  一、民法典的侵害知识产权的惩罚性赔偿有什么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五条

  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二、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有哪些

  1、未经授权,在生产、经营、广告、宣传、表演和其他活动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2、伪造、擅自制造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

  3、变相利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4、未经授权,在企业、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注册和网站、域名、地名、建筑物、构筑物、场所等名称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5、为侵权行为提供场所、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

  6、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