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孙女有居住权吗

  一、孙女有居住权吗

  房屋的居住权是由房屋所有人设立的,但基本保护未年子女的原则,房屋所有人没有设立居住权的,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孙女也享有居住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二、什么是居住权

  居住权,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

  (一)居住权具有以下的法律特征:

  1、居住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公民,即有合法依据而占有房屋的公民。

  2、居住权的客体只限于房屋。如出租人的房屋。

  3、居住权属于一种用益物权。居住权人对房屋的使用应限于居住的目的。

  4、居住权的取得应有法定的依据或有关合同的约定。

  5、居住权的取得应办理登记手续,并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二)居住权的设定主要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

  1、依合同而取得居住权。如承租人依租赁合同而取得对出租的房屋的居住权。

  2、直接依法律的规定取得居住权。如未成年子女对其父母的房屋享有居住权。

  3、依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房屋所有权人可通过设立遗嘱的方式为他人设定居住权。

  4、因取得时效的经过取得居住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