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集资房如何办理房地产证

  集资房如何办理房地产证

  集资房处理产权证的程序分为两个过程:处理大产权证(初始挂号)和处理小产权证(搬运挂号)。

  1、处理集资房大产权证

  在集资房建造结束今后,应当由建造单位处理大产权证,即完成新建房子初始挂号。建造单位请求处理集资房产权证初始挂号时,一般供给如下资料:

  (1)挂号请求书;

  (2)请求人身份证明;

  (3)建造用地使用权证明;

  (4)建造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

  (5)房子已竣工的证明;

  (6)房子测绘陈述;

  (7)其他必要资料。

  2、处理集资房小产权证

  集资房建造单位已按前项规定承认产权,买卖双方人应当凭集资批文或资产处置通知书、房子买卖合同、国有土地使用证,完税证明等资料请求处理集资房搬运挂号。

  需要提示的是,依照《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的规定,集资房归于经济适用房,尽管能够处理产权证,但该产权归于有限产权。详细表现为:

  1、购买集资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买卖,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集资房的,由政府依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要素进行回购。

  2、购买集资房已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集资房的,应依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宅与经济适用住宅差价的必定份额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详细交纳份额由市、县人民政府断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能够依照政府所定的规范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获得彻底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