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担保公司设立的具体条件是什么

  担保公司设立的具体条件是什么

  《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全文》第九条规定,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二)有具备持续出资能力的股东。

  (三)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注册资本。

  (四)有符合任职资格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合格的从业人员。

  (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

  (七)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办法由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另行制定。

  第十条:监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但不得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注册资本为实缴货币资本。

  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发放贷款的人是不可以在担保公司中拥有股份的,包括银行的工作人员也不可以在担保公司中兼职。

  这都是为了避免担保公司内部人员与银行工作人员互相串通,有时会有欺瞒借款人的情况发生。所以,为避免这种情况,在内部还应该设立一些监督机构来负责监督内部人员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