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他人聊天记录的服务是否构成犯罪
前段时间,我朋友想知道一些信息,就在百-度搜索了“微信聊天记录查询”,出现了该家公司结果。点击进去谈妥后说是30分钟出结果,价格300元,预交定金100元。朋友想着钱也不多,就立马去付了定金,后来骗子继续说,涉及机密,要追加200,朋友又打了200过去,这样,骗子发邮件说我们查询的涉及高度机密了,需要5000元才搞定,我们就说不查了,要退钱,骗子不干,直接拉黑了我朋友,300元钱不多,但是真的很憋屈,诺大的百-度,有保障,但是为什么让这些诈骗分子这么猖狂,还敢直接做百-度推广?建议封杀该公司。
声称能提供他人聊天记录的服务是否可信?
【律师观点】
我国宪法第四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因此,以“监听电话”、“查看短信”、“调取通话记录”为名收取费用的,均属于诈骗。被骗后,应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