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还需另出委托书吗
犯罪嫌疑人还需另出委托书吗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委托辩护人时,要出具受权委托书,辩护人持受权委托书可以会见嫌疑人、查阅案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刑事授权委托书范本
刑事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特聘请律师事务所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或辩护。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即日起至止。
委托人:
年月日
说明:
1、写明聘请某人为法律帮助者或辩护人。受托人为律师的,应写明其姓名和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的名称。刑事案件的法律帮助权和辩护权是法定的,因此无需在授权委托书中写明。
2、写明授予权利的期限。
3、尾部。
委托人签名,注明时间。本委托书一式三份,委托人、受托人各执一份,交司法机关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