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妇女是公诉案件吗
侮辱妇女是属于公诉案件吗
侮辱妇女可能会构成猥亵、侮辱妇女罪,在这个时候应该属于公诉案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0条规定,自诉案件主要包括: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据此可见,强制猥亵妇女应该属于公诉案件。《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如果对方已经悔改,并对你作出了相关赔偿的话,你应该及时将情况向公安机关汇报。公安机关会根据情况处理,如果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的情形,公安机关才会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