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离婚方式有哪些

  一、离婚方式有哪些

  1、协议离婚:

  准备好户口簿、身份证或有效的通行证、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照片等资料,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即可。

  2、诉讼离婚:

  (1)准备好身份证复印件、起诉状、结婚证、证据材料;

  (2)证明夫妻感情确实破裂的证据;

  (3)双方共同财产的证据;

  (4)具备抚养孩子更有利条件的证据;

  (5)共同债权及债务的证据。任一方至被告住所地法院,例外情况下可至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

  3、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哪种情况给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