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不同意变更抚养权怎么办
一、一方不同意变更抚养权怎么办
1、一方不同意变更子女抚养权的,双方不有协商处理,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人民法院请求变更子女抚养权,由法院判决。
2、可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形如下: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3)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二、起诉变更抚养权的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1、法院受理抚养权纠纷案件;
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7、互相辩论,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8、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9、判决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