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补偿金的概念是什么
赔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补偿金的概念是什么
赔偿金是指当事人对损失的发生具有过错或者依法应当承担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或者合同义务,为弥补另一方的损失而负担的金额。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综上所述,相信大家一定对赔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补偿金三种不同性质的经济补偿有了一定的了解。有道是信义是中国自古而来的优良传统,所以对于签订的合同不要轻易违背,同时我们更要在签订合同时仔细阅读相关内容。以上就是为您总结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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