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民间借贷案件具有什么特征

  民间借贷案件具有什么特征

  民间借贷的法律特征:

  (1)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2)是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协商一致的合意行为。

  (3)自然人之间是实践合同,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的民间借贷是诺成合同

  (4)民间借贷的标的物必须是属于出借人个人所有或拥有支配权的财产。

  (5)民间借贷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是否有偿由借贷双方约定。

  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审理中,首先要看当事人之间的合意,在借据是否真实有效的前提下,还应审查履行情况。对于小额借款,出借人具有支付借款能力的,如果当事人主张是现金交付的,除了借条未能提供其他证据,按照交易习惯,出借人提供借据的,一般可视为其已完成了举证责任,可以认定交付借款事实存在。而对于大额借款,涉及几十万甚至几百万的金额,当事人也主张是现金交付,除了借条没有其他相关证据的,则还要通过审查债权人自身的经济实力、债权债务人之间的关系、交易习惯及相关凭证、证人证言等来判断当事人的主张是否能够成立,仅凭借条并不足以证明交付钱款的事实。

  法官对认定借贷事实是否成立问题可根据证据法中的日常经验规则或是运用自由心证从高度盖然性的角度出发,综合考量借条形成及借款事实,以此来判断当事人所提供的证据是否能够证实民间借贷事实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