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夫妻一方利用拆迁补偿购买的房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利用拆迁补偿购买的房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婚前被拆迁房屋是其婚前个人财产,不因结婚而发生改变,除非双方婚内另有约定。

  拆迁款是其婚前财产的一种转化形式,该财产形式转化的时间虽然发生在婚内,但不影响拆迁款属于张华个人财产的事实。依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不是完全以财产取得时间为依据进行认定,应结合财产的性质和来源等。

  婚前房屋拆迁所得补偿款是其个人财产,其利用补偿款购置的房屋应属于其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