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离婚后探视权不让看怎么办

  一、离婚后探视权不让看怎么办

  1、离婚后不让探视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根据判决书的确定行使探望权。如果对方不协助,可以起诉到法院强制执行,对有协助义务的人拘留或者罚款。如果离婚判决书没有判给探望权,可以起诉要求法院给探望权,由法院确定行使方式和地点等。

  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法院执行探视权的措施有哪些

  1、在强制执行探望权时,法院会对带孩子一方进行必要的教育与疏导,争取能够自觉协助探望孩子。

  2、在教育无效的情况下,法院会对带孩子一方采取强制措施,这些强制措施包括训诫、责令写悔过书、罚款、拘留,造成严重后果的,还会追究刑事责任。

  3、如果双方矛盾激烈,难以相互配合的,法院会考虑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执行,协助执行的单位和个人一般包括:

  (1)照看子女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及其他相关人;

  (2)未成年子女就读的幼儿园、小学及中学;

  (3)抚养子女一方所在单位;

  (4)妇联、居委会及青少年权益保护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