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离婚父母抚养孩子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父母抚养孩子法律规定是什么

  1、父母离婚,未满两周岁的孩子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以交由哦母亲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孩子由父母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进行判决。

  2、哺乳期内的孩子虽然在实际生活中婴儿哺乳期因人而异,但司法实践中通常将“哺乳期内的子女”理解为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

  3、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以及《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第四十四条规定,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

  (一)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二)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或母亲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或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抚养子女的等等。

  二、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

  1、根据司法解释,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2、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3、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