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民法典中如何认定虚构债权债务

  一、民法典中如何认定虚构债权债务

  在没有借款事实、没有侵权行为、没有不当得利等债权产生等的情形时,一方在没有事实基础的情况下,产生债权债务就是虚构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八条【债权的定义】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虚构债务构成犯罪吗

  债权债务的形成是有多种原因的,可能因为合同或者侵权产生,但是虚构的债权债权实际上是在没有这些情形发生的情形下一方当事人自己虚构的债权债务,没有任何的法律依据,这种行为没有正常的债权债务的要件支撑,一般会被法院撤销。

  虚构债权债务罪这一罪名,因此不存在虚构债权债务罪。但是虚构债权债务有可能涉及犯罪,构成其他罪名。例如虚构债权债务侵占公司资产的,涉嫌构成职务侵占罪;串通他人虚构债权债务的也可能构成诈骗罪。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等,实施虚构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他人利益的,涉嫌构成虚构破产罪。同时虚构债权债务进入到诉讼程序中,有可能构成虚假诉讼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