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有精神损害赔偿金吗
一、交通事故有精神损害赔偿金吗
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严重人身伤害或者死亡的,受害人或者其亲属可以向责任人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三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会不会全赔
不一定,保险公司会根据相应机动车承担的责任进行赔偿。
机动车在保险期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的,需要由公安机关确定机动车承担的责任,然后按照责任承担事故的损失赔偿,在赔偿结束以后,按照保险合同条款中投保内容申请保险理赔。理赔时,首先是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提交相关资料,保险理赔窗口受理审核,保险公司上级审批同意,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保险金的数额后,支付相应的赔偿。
为了抢救受伤人员的,可以让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范围内给予预付。
被保险人请求赔偿时,应向保险人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单正本和保险费交付凭证;
(2)索赔申请书;
(3)第三者或其代理人向被保险人提出损害赔偿的相关材料;
(4)有关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