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诈骗500万民事责任
一、信用卡诈骗五百万民事责任
1、信用卡诈骗五百万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形,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并且对受害者进行民事赔偿。
2、法律依据:
(1)《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二、什么样的信用卡诈骗不够立案标准
只要不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不予立案追诉: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2、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3、《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四条规定,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2)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