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无效婚姻有年龄限制吗
一、民法典中无效婚姻有年龄限制吗
无效婚姻是有年龄的限制的,但是年龄只是婚姻无效的一个情形。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婚姻自由原则是我国《民法典》的一项基本原则,包括结婚自由、离婚自由和不结婚的自由。结婚自由是男女双方缔结婚姻关系的自由,即男女双方必须完全自愿且意思表达真实,不容许一方对另一方进行强迫、欺骗或者乘人之危,不容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予以强迫和非法干涉。同时结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婚姻自由和其他自由一样,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不是无条件的,而是有条件的。它决不意味着婚姻当事人可以在婚姻问题上为所欲为,而是必须遵守法律的条件和程序,要受到法律和道德的约束。
二、婚姻无效的法律后果
违法建立无效婚姻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应无条件解除婚姻关系,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触犯刑法的,应负刑事责任。
下面分别从四个方面规定了婚姻无效的法律后果:
1、无效婚姻溯及力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可见婚姻法对无效婚姻采取了溯及既往的立法原则。
2、当事人是否具有夫妻关系
“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3、当事人之间的财产关系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4、父母子女关系
婚姻被确认无效后,对当事人所生的子女,享有婚姻法规定的关于父母子女的权利。双方当事人均有抚养、教育子女、承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义务。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享有探望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