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婚姻无效的依据及程序怎样确定的

  一、婚姻无效的依据及程序怎样确定的

  1、婚姻无效的依据:婚姻当事人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一方或者双方未到法定婚龄的。程序是经过人民法院判决的,确定当事人婚姻无效。无效的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无效婚姻的情形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对于符合上述无效婚姻情形的,一方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婚姻关系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