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期比劳动合同期长怎么办
服务期比劳动合同期长怎么办
服务期是劳动者应为用人单位服务的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这种单独订立的期限往往会与劳动合同中签订的期限相冲突,从而引发争议。服务期是得到用人单位和接受培训员工双方签字确认的,具有相当的法律效力。在实践中,一般都是先签劳动合同,后签订涉及服务期的培训协议,所以从双方的意思推敲上应该赞成按照服务期约定的期限履行。虽然服务期协议通常依赖劳动合同关系而存在,但简单地靠劳动合同否定服务期是不对的。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对于服务期比劳动合同的时间还要长的话,一般来说是需要按照服务期约定的期限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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