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信访须知内容有哪些
劳动信访须知内容有哪些
(一)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关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
(二)信访人在信访大厅上访,要自觉遵守工作秩序,不准在接待场所内大声喧哗,不准吸烟,不准随地吐痰。
(三)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四)信访人不得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不得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
(五)信访人不得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刀具等危害他人健康和公共安全的器具进入信访大厅。
(六)信访人不得侮辱、殴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七)信访人不得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
(八)信访人不得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
(九)信访人不得有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行为。
(十)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十一)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信访人,由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对其批评教育;构成违法或者犯罪的,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