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挂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可追究被挂靠单位责任吗

  挂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可追究被挂靠单位责任吗

  可以。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时,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实践当中,挂靠营运的情况比较普遍,因此,此条规定将会给很多被挂靠企业带来相当大的法律风险。本条的适用有两个条件:一是只适用于挂靠情形,其它导致实际经营人和名义经营人不一致的情形不适用本条规定;二是并不适用所有的挂靠情形,只适用于对道路运输经营权的挂靠。即车主经运输企业同意,以运输企业名义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其中车主为挂靠人,运输企业为被挂靠人。挂靠人和被挂靠人对损害承担连带责任。诉讼中,受害人为查明事实、明确责任,最好将挂靠人和被挂靠人作为共同被告一直起诉为佳。

  明确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时,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