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被驳回的情形有哪些

  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被驳回的情形有哪些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在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时,发现申请有下述情形的,该申请将予以驳回:

  (1)申请的主题不是发明;

  (2)申请的主题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

  (3)申请的主题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技术领域;

  (4)申请的主题不具有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

  (5)申请的主题不符合“对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被授予一项专利”的规定;

  (6)申请的说明书没有对发明创造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申请的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7)申请的主题不符合对发明专利申请的单一性要求的规定;

  (8)申请文件的修改或者分案的申请超出了原说明书或者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实质审查和初步审查不同之处主要有:

  1、实质审查是应申请人请求而作出的,且申请人需要同时缴纳费用,如果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缴纳此项费用或未提出请求,则所提出的发明申请,即使已经公布,也将因此被视为撤回,也就是白白贡献给社会而不能获得专利权。初步审查请求则是提交申请之时默认提出的,申请人只需缴纳基本的申请费和公布费并提交符合法律要求的文件即可令其申请进入初步审查程序。

  2、实质审查的内容比初步审查要多得多,要求也相对严格了很多,在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说明书公开程度、权利要求撰写是否符合要求等方面设立了更高的标准。符合标准则获得授权,不符合标准则被驳回。

  3、因为标准更高、审查员工作量更大,所以实质审查程序持续时间也比初步审查要长很多。此期间内,申请人需要根据审查员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答复意见和对申请文件的修改,直至申请文件符合授权标准。否则审查员有权予以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