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转继承的特征

  一、转继承有什么特征

  1、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也相继死亡,才发生转继承;

  2、只有继承人在前述的时间内死亡而未实际取得遗产,而不是放弃继承权;

  3、只能由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直接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

  4、转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其被转继承人应得的遗产份额;

  5、转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直系血亲,也可以是被继承人的其他合法继承人。

  二、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有哪些

  1、两者发生的时间和成立条件不同。

  代位继承只能是因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发生,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才能成为被代位继承人;而转继承发生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并且可因任何一继承人的死亡而发生,任何一个继承人都可成为被转继承人。

  2、两者性质和效力不同。

  代位继承是代位人基于代位继承权直接参加继承,代位继承人享有的是对被继承人遗产的代为继承权。转继承实质上是就被继承人的遗产连续发生的两次继承。

  3、两者主体不同。

  代位继承人仅限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被代位人只可以是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代位人的子女,被代位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不能代位继承。而转继承人则是被转继承人死亡时,生存的所有法定继承人,被转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任一继承人。

  4、两者的适用范围不同。

  代位继承仅适用法定继承,不适用遗嘱继承;而转继承可发生在法定继承中,也可以发生在遗嘱继承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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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