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在建筑工地工作的劳动者怎么维权

  在建筑工地工作的劳动者怎么维权

  第一,应该应与雇主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劳务协议,以便可以确定存在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的事实。

  第二,尽量要求工资通过银行发放,如果是现金发放,记得要求保留工资条。

  第三,要求雇主购买社保,如果雇主不购买社保,也要购买意外保险或者团体险等保险。

  第四,注意保留工装或通行证,工牌等可以证明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的证据。

  第五,一定要知道自己的雇主的真实姓名和户籍所在地,最好能要到雇主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者身份证号码。

  第六,如果不幸发生事故,第一时间报警。

  第七,如果不幸发生事故时,未能第一时间报警,出院后或伤情稳定后第一时间找到雇主协商,在协商的过程中要注意证据的收集。

  第八,如果不幸发生事故后,协商不成,要尽快起诉,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获得合理赔偿。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三条: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