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小孩的抚养费怎么给付
一、离婚小孩的抚养费怎么给付
1、夫妻离婚后,小孩抚养费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抚养费给付方式按以下方式确定:
(一)、子女抚养费给付的数额、给付方式、给付的期限,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约定。
(二)、如果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判决。
2、法律依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
二、要求减少抚养费的情形
要求减免抚养费的情形子女在特殊情况下可要求父母支付超过原定数额的抚养费,相对地,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父母在特定情形下也可要求减少甚至免除支付抚养费用。
1、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照协议或者判决给付抚养费,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大部分子女生活费用的,经给付一方请求,可以减少或者免除给付。
2、有给付义务的一方,因犯罪被收监劳动改造,无力给付抚养费的,可以减少或者免除给付。
3、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原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可以适当减少或者免除。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不是继父或者继母的法定义务,如果继父或者继母不愿意负担,生父或者生母还应当继续承担抚养费。需要注意的是,无论要求增加还是减少抚养费,在增加或减少抚养费的特殊情形消失时,对于增加抚养费的,可以要求恢复按原定数额支付;对于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的,应当恢复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