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公司欠税能否办理股权转让

  一、公司欠税能否办理股权转让

  公司欠税的,不影响股东转让股权,股东转让股权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可以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三条:【股权转让的变更记载】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二、公司偷税漏税的处罚有哪些

  偷税对企业造成的后果有以下的几个方面:

  (一)触犯以下任何一条将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处罚金。

  (1)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

  (2)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

  (3)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以上情况,同时符合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

  (二)对于多次犯有前两两条行为的企业,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三)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领导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罚。

  (四)被判处罚金,没收财产的,在执行前,应当先由税务机关追缴税款和所骗取的出口退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