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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车司机是否算职工

  随着网络化的快速发展,传统的劳动关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工作场所不固定、工作时间不确定、服务对象的多元化等诸多因素都使得雇主与雇员的关系有所转变。专车司机是否算职工?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专车司机是否算职工

  算职工。

  打车软件公司与司机之间可以存在基于劳动合同而产生的劳动关系。这种劳动关系的内容包括:第一,打车软件提供了相应的服务,确保司机能够有效地利用打车软件接客;第二,司机交一定的佣金购买服务,在如今的专车市场,司机一般需要交佣金给打车软件公司,从而购买相应的服务;第三,乘客在用打车软件将打车费用交到平台后,打车软件公司应当依照约定支付司机劳动报酬。但是,就现实情况而言,不少打车软件公司并非直接与专车司机签订劳动合同,而是挂靠在其他有经营资质的企业上。这样一来就导致专车市场的准入门槛降低,专车司机的技术参差不齐。

  同时,公司与专车司机这种未明确的劳务关系没有受到规制,在现实过程存在较大的风险。与会律师认为,为了避免上述风险产生,需要规范与专车司机签订合同的打车软件公司的行为,审查其经营资质,规范打车软件公司的市场运作。另外,对于作为劳动关系中劳动者的司机而言,也需要进行相应的规范。在引入此类服务时,打车软件公司要对司机进行相应的资质审查,如司机的驾龄、违规情况等等,通过这些要素的审查,确保司机的质量。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三、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符合第一条规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但对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者,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

  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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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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