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人员离职后可申请工伤认定的情形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人员离职后可申请工伤认定的情形
1、曾经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当时没有发现罹患职业病、离开工作岗位后被诊断或鉴定为职业病,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自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1)办理退休手续后,未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退休人员;
(2)劳动或聘用合同期满后或者本人提出而解除劳动或聘用合同后,未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人员。
2、法律依据:《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二、职业病的鉴定流程是怎样的
(一)职业病鉴定程序:
1、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做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2、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
(二)当事人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职业病诊断鉴定申请书;
2、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3、其他有关资料。
(三)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原鉴定机构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
(四)省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最终鉴定。
(五)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应当在受理鉴定之日起60日内组织鉴定。
(六)职业病鉴定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