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无主物与失物的区别是什么

  一、无主物与失物的区别是什么

  1、无主物是没有所有人或者所有人不明的物,如抛弃物等。无主物中,所有人不明的物,是指无法明确所有人,而不是指讼争之物。对无主物,法律没有特别规定时,按先占原则取得所有权,在法律有特别规定时,从其规定,如民法通则第79条规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失物,指丢失的东西、遗失的财物。

  2、无主物与失物的区别

  二者区别在于无主物可以归自己所有,失物不可以占为己有。区分无主物和遗失物,就看这个东西放在大街上,你不捡,别人有捡的吗?比如你在大街上发现个钱包,你不能认定为无主物吧,即使当初由于人家两口子打架,赌气把钱包扔了,也不能因此认为是抛弃物吧。

  关键看此物的价值,一般来讲,没有实际价值,很普遍,自然产生的,如鹅软石,就认为是无主物。实际上,严格来说,我国是没有无主物的,都是国家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者集体。

  遗失物是指他人丢失的动产。遗失物并不是无主物,也不是所有人抛弃的或因为他人的侵害而丢失的物,而是因所有人不慎所丢失的动产。不过,除所有人以外,因占有人不慎丢失的合法占有的物,也为遗失物。无主物是没有所有人或者所有人不明的物,如抛弃物等。无主物中,所有人不明的物,是指无法明确所有人,而不是指讼争之物。对无主物,法律没有特别规定时,按先占原则取得所有权,在法律有特别规定时,从其规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

  二、无主物的范围

  1、纯粹意义上的无主物。即在一定时期无所有人或其所有人放弃其所有权的物,如抛弃物,无人继承的物,来自外太空的坠落物陨石等。

  2、不纯粹意义上的无主物。即有主而所有人不明的物(文物或其他特别法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如埋藏物,隐藏物,无人认领的拾得物、漂流物等。此类物虽然有主,但由于时间久远或其他原因根本无法确定物的所有人,从而使物的权利在一定时期处于“悬而未决”的状态,如果这一时期过长,不利于物的流通转让和效用的充分发挥。因而恢复此类物所有权无主的最初状态,确定其的无主物地位十分必要。

  3、无关国家重大利益的天然孳息,如较小的个体矿石、玉石(请与矿藏严格区分)。

  无主物与失物的区别大致都可以在上文中清清楚楚地看到了,对于无主物,我们实行的一般是先占归你的原则,也就是说,只要是无主物,你先占有了,那么这个无主物就是属于你的了,因为你不论怎么支配处理这块无主物,都是不侵犯他人权益的,也一点也是很符合我国的一种道德心理的,但是失物的处理就大大的不同了,总的来说,捡到失物的话还是及时归还失主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