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做“美容”,操作不当很“受伤”
王小姐本要给爱车做个“装饰美容”,装饰公司却在贴膜的过程中,使汽车内的电脑部件进水损坏,导致汽车发生故障。近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判决装饰公司赔偿王小姐经济损失2000多元。
2010年12月,王小姐驾驶爱车到某汽车装饰公司做“装饰美容”,装饰公司员工程某给汽车的前挡风玻璃进行了贴膜。当天下午,王小姐就发现车辆出现了故障,随即将车开到4S店进行检修,检查结果是因为贴膜操作不当,造成汽车的BCM电脑进水损坏。王小姐在4S店共花费修理费2023元。
王小姐要求装饰公司赔偿全部损失,而装饰公司只同意将贴膜费用500元退还作为赔偿。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王小姐一直诉状将装饰公司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程某作为装饰公司员工,在为王小姐的车辆进行贴膜的过程中,因操作不当造成王小姐车辆设备损坏,装饰公司对因此给王小姐造成的修理费用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中国法院网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