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洗”出来的烦恼5元赔540元

  “衣服在该处洗涤,未洗干净处都是洗衣粉,该处不予处理,认为不合理,请求帮助。人在现场”。这是

  3月10日

  周

  先生的现场投诉,瓯海工商、瓯海消费委执法人员接到投诉电话后,迅速出动。

  在现场,执法人员见到了投诉人

  周

  先生。据了解,从09年2月份开始,

  周

  先生一家的衣物都在一处洗衣店清洗,通常每次洗衣费为5元。从3月份开始,

  周

  先生一家相继产生皮肤过敏的症状,先是其女,再是其妻,最后是他自己和二哥。直到最近,一次偶然的机会,

  周

  先生发现,在洗衣店清洗后的衣物上面有多处洗衣粉残留。

  周

  先生认定,洗衣粉残留就是皮肤过敏的肇事者。

  于是周

  先生向洗衣店讨要说法,但该店不予处理,无奈之下,

  周

  先生向工商部门寻求帮助。

  经检查,执法人员在

  周

  先生提供的衣物上发现了多处洗衣粉残留,店主也予以承认。但是洗衣粉残留是否就是

  周

  先生一家皮肤过敏症状产生的原因呢?经初步调解,先由店主带

  周

  先生到医院检查,查明洗衣粉残留与皮肤过敏的关联。如果确实是因为洗衣粉残留引起皮肤过敏的,那么由店主负责赔偿;如果不是,

  那么周

  先生将自负检查费。经瓯海区人民医院的检查,医生认为,

  周

  先生一家皮肤过敏确与洗衣粉残留有一定的关系,建议到大医院检查进一步查清两者的关系。此时,理亏的店主已经没有继续检查的想法。

  最后,在工商人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药费160元由店方支付,并一次性再赔偿给消费者人民币380元,此事解决。执法人员也对店主进行教育,要注意改进服务质量,杜绝再次出现洗衣粉残留这样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