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新车疑为二手车,依法索赔没商量

  消费者赵先生于2013年9月23日在我县某汽车4S店购买了一款轿车,价值169900元。当事人在11月初到该4S店进行首次保养时,被告知该车已经做过首保,首保时间为9月22日,并且出过小事故。当事人认为该4S店销售的是二手车,立即与经销商进行了交涉,但商家表示不存在二手车当新车销售的行为。当事人不服,要求消协协调处理,为其退车或者换车。经调查,该车在出售时存在一定的瑕疵,但在销售时未及时告知消费者。经消协办组织消费维权专家团联合依法调解,双方于2013年10月22日达成和解协议:销售商一次补偿客户赵先生8000元油卡;在2年8万公里保修期内免费保养。

  临沂消费维权网提示消费者在购车时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看车的生产日期;

  二是看轮胎,做过试驾车,哪怕只跑500公里,轮胎也会有明显的磨损;

  三是看轮毂,做过试驾车的轮毂会有超出正常范围的磨损,这需要仔细观察;

  四是发动机,看发动机舱是否整洁,看发动机上的螺丝是否有拧过的痕迹,看机油颜色是否发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