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世纪宝马“傍名牌”构成不正当竞争

  ■案情宝马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宝马公司)成立于1916年,是全球知名的汽车生产商。该公司的“BMW及图”、“BMW”、“宝马”商标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核定在第12类“机动车辆、摩托车及其零件”商品上使用。

  然而,让不少消费者惊奇的是,宝马竟然卖起了衣服。只是,这些服饰产品上使用的却是“MBWL及图”、“MBWL”标识,以及含有“宝马”文字的企业名称。那么,这些产品是宝马公司生产的吗?

  得到线索的宝马公司经过调查,发现上述服饰产品由深圳市世纪宝马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宝马公司)、家多润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傅献琴作为世纪宝马公司的职员,将自己的银行账户提供给世纪宝马公司收取加盟保证金、货款。为此,宝马公司以侵犯商标专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