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免费”陷阱

  【案例】2013年3月19日,在市区某宾馆见习的贵州籍服务生班某、王某、张某三人在经过东门菜场西大门时,被迎辉路上的一美容店店员“免费化装”的诱惑下做了美容。由于三人分开在三个房间,店员花言巧语,谎称隔壁房间同事已经购买某牌化妆品,所以你也应该购买。当他们提出没有带现金时,美容店店员告诉可以上门取卡取款。结果,分别从班某、王某、张某三人的卡上取走了2740元、2251元、1825元。后经市消保委调解,全部退款。

  【消保委提示】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消费者不要轻易相信免费美容的谎言。选购化妆品一定要到正规的、信誉好的、品牌专柜购买,同时要有维权意识,在购买化妆品时,要向经营者索要发票等凭证,并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