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订立自书遗嘱的要求是什么,自书遗嘱成立的要件是什么

  订立自书遗嘱的要求是:

  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

  2、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

  3、必须注明年、月、日,三项缺一不可。

  自书遗嘱成立的要件是:

  1、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不能受欺诈、胁迫;

  3、不能伪造遗嘱;

  4、遗嘱内容合法、不能被篡改;

  5、遗嘱所处分的遗产必须是遗嘱人有权处分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自书遗嘱的订立程序是:

  1、首先,由遗嘱人书写遗嘱内容;

  2、遗嘱人在自己书写的遗嘱上写明书写的年、月、日和地点,并亲笔签名;

  3、自书遗嘱中如需涂改、增删,应当在涂改、增删内容的旁边注明涂改、增删的字数,且应在涂改、增删处另行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