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前妻不付孩子的抚养费怎么办
一、离婚后前妻不付孩子的抚养费怎么办
1、离婚后前妻不付孩子的抚养费的,可以先与女方协商,协商后仍不付抚养费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其承担抚养费。
根据规定,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即使离婚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是应当承担抚养费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抚养费数额怎样确定
关于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