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法院维权妇女儿童
近年来,柳城县人民法院认真结合审判工作实际,积极探索社会管理创新,着力化解社会、家庭矛盾,走出了一条适合自身特点和特色的妇女维权审判之路,有效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2014年1-6月,该院共受理涉及妇女儿童维权案件575件,结案417件,结案率72.52%,调解301件,调撤率72.18%,接待来访200多人次。
开辟妇女儿童权益“绿色通道”。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离婚纠纷、子女抚养、老人赡养、家庭暴力、劳动就业等案件,柳城县法院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有困难的妇女儿童适当放宽缓、减、免诉讼费的条件,降低诉讼成本。
在实践中探索行之有效的调审新方法。在审理涉及妇女儿童民事案件时,柳城县法院结合案件特点,巧妙运用“近”字贴心的“亲情法”、“稳”字当头的“降温法”、“破”字入口的“切入法”等多种行之有效的调解方法,及时有效处理矛盾纠纷,做到“情理法”相融合,达到“案结事了人和”。同时,妥善审理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并通过庭前走访、圆桌审判、社区矫正、帮教回访等多种形式挽救失足少年。
整合社会各界资源加大维权力度。柳城县法院积极协调,整合社会各界资源,扩大社会影响,从而不断加大对妇女儿童权益的维护力度。设立妇女儿童维权岗审判团队,建立特邀陪审员制度,聘任妇联和学校具有妇女儿童工作经验的女同志为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参加案件审理;加强与工、青、妇、残、劳动、街道社区等相关部门的横向联系和上级法院妇女儿童维权岗的纵向联系,从情、理、法各方面做好妇女儿童的心理疏导工作,将矛盾纠纷及时有效化解在最基层。
拓宽法制教育宣传平台。为了提高妇女儿童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柳城县法院注重维权工作与宣传教育相结合,利用“3·8”妇女维权周、“6·1”儿童节、“6·26”国际禁毒日、“12·4”法制宣传日等节假日,组织法官开展“送法进校园”、“送法进农村”、“青少年权益保护法”等法制宣传活动。今年以来,该院共开展妇女儿童维权法制讲堂4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多份,受益人员达3500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