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个人合伙退伙
咨询:
甲乙于2005年4月份与一公司签订施工合同。为顺利施工,甲乙丙三人签订一合伙协议共同承建该工程,后因其他原因丙于签订合伙协议后一个月后提出退伙,其中甲给丙出具了证明其退伙,乙只是说丙提出过退伙,但他当时未同意。三方没有退伙协议。问在此情况下,丙是否属于已经退伙?
律师解答:
看是合伙企业还是个人合伙了,个人合伙退伙较合伙企业要容易些。个人合伙原则上应该同意的,合伙企业在不造成不利影响情况下提前30天通知也可以退伙。但不管哪种形式的退伙都应承担退伙前的权利和义务。
可以参考民通意见5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