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美容事故的解决
导读:面对眼花缭乱的医疗美容广告和频繁发生的医疗美容事故,消费者应该小心谨慎,不要让可能降临的“美”蒙蔽了双眼。
为此专家提醒,消费者在选择医疗美容来使自己“增色”时,谨记以下几点:
一、询问手术医师是否是中华整形外科学会会员。只有中华整形外科学会会员是经过认证的整形外科专科医师。
二、询问医师在何医院工作。要了解该医师在国家认证的大医院内有无做该手术的权力。因为在确认手术资格前,医院应对该医师的培训和能力进行评估,确认他是否能做这一手术。如该医师没有在大医院从事该手术的权力,应寻求其它合格的医师。
三、如果医师在一个设备简陋的诊所手术,询问该设施是否经过政府认证。
四、如果设施未经认证,提出进一步问题;有无抢救设备,在恢复室有无监护设备,谁负责麻醉,有无注册护士协助。
重庆市卫生局医政处处长提醒,一旦消费者在接受医疗美容时发生了事故,引发医患纠纷,可以通过三条途径解决问题:
一是向医院提出质疑,要求施行手术的医院给予明确答复;
二是在医患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消费者可以提请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由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当地医学会具体实施鉴定,若仍然未果,消费者还可以提请更高一级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并由其委托更高一级的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三是若消费者对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鉴定及行政处理不满,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据了解,重庆医学会下设了医疗美容专业委员会,其中有20多名专家可以从事医疗美容事故的鉴定。
知识延伸:执业人员资格方面:
1)美容医师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①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执业医师注册机关注册;②具有从事相关临床科学工作经历;即负责实施美容外科项目的医师应具有6年以上从事美容外科或整形外科等相关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牙科项目的医师应具有5年以上从事美容牙科或口腔科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中医科和美容皮肤科项目的医师应分别具有3年以上从事中医专业和皮肤专业临床工作经历;③经过医疗美容专业培训或进修合格,或已从事医疗美容临床工作1年以上;④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2)从事医疗美容工作的人员,应同时具备F列条件:
①具有护士资格,并经护士注册机关注册;②具有2年以上护理工作经历;③经过医疗美容护理专业培训或进修并合格。或已从事医疗美容临床护理工作6个月以上。
3、执业规则方面:
实施医疗美容服务项目必须在相应的美容医疗机构或开设医疗美容科室的医疗机构中进行。美容医疗机构和医疗美容科室应根据自身条件和能力在卫生行政部门核定的诊疗科目范围内开展医疗服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诊疗范围。美容医疗机构及开设医疗美容项目。美容医疗机构执业人员要严格执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医疗美容技术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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