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产品责任保险的特点

  1、保险标的无形:

  该险种的保险标的是被保险人的法律责任,为无形标的。

  2、采取“索赔发生制”:

  即只要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如果属于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就要承担赔偿责任。

  3、独立处理理赔:

  保险公司对索赔处理具有绝对控制权。

  4、与“公众责任险”的差异:

  事故须发生在被保险人制造或销售场所以外,且产品所有权已转移至用户或销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