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日本不动产证券化的基本要件和主要类型

  不动产证券化意义,是为了不动产证券化此种特别目的而设置的法人等主体发行证券,将从投资大众募集而来的资金投资于不动产之上,并且将获得的各种收益分配于投资大众的一种机制。从发行证券并募集投资的过程中,投资单位变得可以以小单位进行,并且投资对象被限定在不动产的风险与报酬这些重点之上。不动产证券化着眼在对象不动产的资产信用力,与着重在公司信用力的股票投资型态有所不同。

  一、日本不动产证券化实施之基本要件

  (一)破产隔离

  (二)避免双重课税

  (三)风险管理与信用增强

  (四)赋予流动性

  (五)信息揭露

  二、日本不动产证券化之类型

  (一)不动产特定共同事业型(不动产合伙)【或称Real Estate Syndication】

  (二)资产流动化型(资产信托)【或简称SPC】

  (三)资产运用型(投资信托)【或简称J-REIT】